昨晚,窗外的溫度用透明的白,鋪蓋在地平線黑色的邊緣;書寫,也降至零度。

 

當世界成了一片擱淺的灰,在一個半醒的清晨坐在書桌前,別過頭望著暖成一團的棉被,在此刻對自己探索什麼是愛情,這樣的疑惑似乎有些不合時宜。

 

提問是殘忍的,這樣的問題把我們與愛情硬生生地拉出了距離。我們正凝視著它,好像凝視一個似乎不屬於自己身體的身體。

 

不知道是不是幸運,在這個未亮的清晨,這種距離多了份安靜,而不像巴特「戀人忽然發現戀愛是由許多無法理喻和百思不得其解的頭緒糾成的一團亂麻,他失聲呼喊:“我想弄明白(我這是怎麼了)!”」的迷亂處境。

 

儘管冷靜,卻抵抗不了眼前愛情之間有著諸多纏繞糾結的路徑,愛戀與人都是宇宙,無所不有,可以感受,可以直觀,也可以辯析(;甚至直觀成了辯析,辯析轉換直觀)。在這個片刻所意識到的一閃即逝,就讓我們當作偶然的開始。

 

愛戀一直以來至少都是一種意向性的活動。當我們愛的時候,最少包含了自己與對象,並向著對方投注了一種感覺的動作,我們常常將這種莫名的情緒舉止泛稱為愛。這樣的意向性,就是我們與自己、與他人、與世界所產生的最原初的關係。不論我們可不可以控制這個「想」,當我們愛一個人的時候,不正是千方百計地想與對方發生任何形式的連結,就算只是停留在自己的腦海裡。愛,是一種想要發生關係的活動。可是這件事,卻因為語言的幻覺作用而誤導了我們。

 

自從文字誕生以來,人就成了語言的動物。透過語言,我們的思想得以攀附,我們得以說,可以寫,能夠表達自己的情感。過了千萬年後,語言也因為我們的滋養,彷彿有了自己的生命,也展示了它對我們的影響。我們看見「悲傷」這個詞時,不論當時我們悲傷與否,我們對「悲傷」這個詞的感覺也不同於「快樂」給我們的感覺。原來,語言也像戀人一樣,有著觸動我們的力道,給予我們諸多感受,這也就是文字語言心錨。問題在於,人腦的直接作用在接收到任何資訊後,都會立即建檔作出直覺反應。因此,當我們在意識中拋出或接收了關於愛的意向性時,大腦將這種原本生動、活潑,並且不斷變動的當下感受,直接硬生生的塞進了「愛情」這個名詞中去。活生生的意識流動被囚禁在名詞堅硬的外殼裡。卻遺忘了一開始,那只是我們稱呼她的一種方式。名詞就像是一個清晰的目標物,而我們也因此錯以為愛情是一個清晰的目標物。這就是語言施展在我們身上的幻覺作用。這也是巴特的《戀人絮語》被稱為解構文本的原因。他拆解語言架構起的律法,從而展現了愛戀內在的洶湧暗流。

 

愛情,其實一直都是一個不斷變化的及物動詞。

 

而有人說,最極致的愛情是生死相許;就連生命的界限都奉獻給了愛情,怎麼還能夠不極致。於是,死亡,所有山盟海誓的最終投注:戀人以死相許,以死脅迫,以死明志,以死佔有。我們自以為掌握了我們的死亡,就能夠自己寫下愛情故事的結局。於是死亡不過成了資本,愛情是一場廉價的賭局。名詞的愛情不過是一件商品,因為消費,所以我存在了。我們消費自己,消費自以為愛著的他/她,消費愛情的名詞。在一個所有人與物都必須有用的世界,「有用的」愛情聽起來格外可笑又諷刺,卻也交換的如此真實…

 

如果我們回到還不曾向愛人索求任何東西的時刻,就像回到愛情最原初的表情──期望與對方發生任何形式的連結關係,這如同承認了我們之間有著最遠的距離,也就是承認彼此存在的絕對差異性。在這個永遠無法結合成為同一,只專注於彼此交流的熱切時刻,我們的關係無法被定義與工具化。有的如《香奈兒的秘密》般激昂絢爛,也有像是張作驥《當愛來的時候》在周遭點點滴滴的小事裡慢慢滿溢出來。這種愛情最極致的距離,寧願孤立無援,卻保有了愛情的所有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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